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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防出台五大改革措施為審批“瘦身”

日期:2014-04-08 分類:行業動态


北京消防出台五大改革措施為審批“瘦身”

“取消消防審批前置條件、簡化辦公場所裝修審批手續、合并兩項行政審批事項、縮小工程備案抽查範圍、強化事中事後監管。”7月中旬,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出台五大消防行政審批改革措施,為消防審批“瘦身”,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工作。

    這是繼5月中旬推出“300平方米以下小裝修可網上辦理消防手續”等四項便民措施之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有關精神,結合北京“四個中心”以及和諧宜居之都戰略定位的現實需求,北京消防總隊進一步簡化消防行政審批流程、進一步深化消防行政管理服務和改革之舉。

    7月18日,北京消防總隊總隊長吳志強在接受筆者專訪時說,首都消防将堅持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不斷優化消防管理服務,着力提升人民群衆的滿意度。

    審批事項做“減法”

    推出四項便民、五大改革舉措,确保措施的“含金量”

    北京消防改革行政審批,關鍵詞就是“化繁為簡、便利群衆”。北京消防總隊先後推出“四項便民措施”、“五大改革措施”,每一項都直接惠及廣大群衆和企業,确保了措施的“含金量”。

    “四項便民措施”是“300平方米以下小裝修可網上辦理消防手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備案全面實行網上自主辦理”、“單位申請消防審批一次性上傳合法身份證明文件”、“變相指定消防産品一經查實嚴肅處理”。這為企業尤其為小微企業帶去了“福音”。以“300平方米以下小裝修可網上辦理消防手續”為例,該措施将原本需辦理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施工備案進行整合,3項精簡為1項施工備案,建設單位或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企業名稱通知的自然人或施工單位,均可到消防受理窗口或直接通過互聯網登錄“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誠信平台”實施網上辦理。

    北京消防總隊調查發現,企業要建設,從立項到正式建設啟動,長的甚至需要3年時間。為更好服務經濟發展,北京消防總隊充分調研評估後推出“五大改革措施”,提出“取消消防審批前置條件”,重點抓好事中、事後監管。第一項措施明确,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抽查時,對法律法規未明确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不再收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第二項“簡化辦公場所裝修審批手續”則明确,對于整體已經消防驗收合格或竣工驗收備案的建設工程,辦公區域進行内裝修不涉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防煙分區調整和消防系統改造,裝修材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标準的規定要求,且不改變辦公使用性質時,或者僅是使用單位名稱變更,将原來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審批事項,全部簡化為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

    服務便民做“加法”

    解決企業行政審批“申報難”、“往返次數多”等問題

    “登錄平台、注冊賬戶、填寫信息、上傳資質、保存提交”,這是一個300平方米的室内裝修自然人申請的流程。完成這個流程隻需要10分鐘左右。從進入“北京市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誠信平台”開始,按照提示經過幾個步驟後,系統便會自行默認備案,即可自行打印并獲取《小規模消防安全告知書》,從而實現網上承諾、告知一站式服務。

    “手續簡化,辦理方便。”在北京消防總隊受理大廳窗口,一位前來辦理小微企業消防審批業務的承辦人對筆者說。

    審批時間長、環節多、蓋章多、收費多、提供材料多是不少政府職能部門在審批環節的通病。對此,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北京消防總隊最大限度地為企業開“綠燈”,破解辦證、審批等難題,給廣大群衆和企業提供寬松的消防行政許可環境。北京消防總隊針對“申報難、群衆往返次數多、小微企業消防行政審批繁瑣”等反映強烈的問題,使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拓寬辦事渠道、方便群衆辦理、提升便民服務質量成為“新常态”。

    同時,北京消防總隊在新投入使用的寫字樓、綜合商場、商業街區等相對集中的小企業、小商戶進行集中走訪,實地開展技術指導,宣傳便民舉措,并對小企業、小商戶遇到的難題面對面幫扶指導。

    “這九項舉措的實施,将為企業和群衆增添更多改革帶來的‘獲得感’。”北京消防總隊防火部建審處處長馬雲逸說。

    強化監督促措施“落地”

    向市民作出承諾,加強社會監督,強化執法檢查力度

    為确保九項舉措得到有效實施、件件落地,北京消防總隊把下放的審批權限、減少的審批事項、簡化的審批程序向社會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群衆監督,切實抓好落地實施,真正把工作落到“最後一公裡”。

    北京消防總隊向市民作出“十項承諾”:決不收取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時的任何費用;決不對待群衆冷硬橫推,漠視群衆利益;決不徇私枉法,辦人情案、關系案和金錢案;決不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幹涉消防工程的招标評标活動;決不指定或變相指定建築工程的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決不指定或變相指定消防檢測、維保、産品銷售單位和品牌;決不無故拖延消防行政審批時限;決不利用消防監督執法職權吃拿卡要或謀取不正當利益;決不在工作中收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幹股和禮金;決不允許官兵配偶、子女經營消防公司,承攬消防工程,推銷消防産品。

    北京消防總隊通過傳統主流媒體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以及張貼海報等形式,向社會發布“十項承諾”,公布紀委舉報電話,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反其中承諾,總隊将一查到底,嚴格按照黨紀國法、政紀規定,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承辦人責任。

    在出台“五大消防行政審批改革措施”的同時,北京消防總隊也明确監督跟進要求。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各環節安全隐患問題,執法情況及時錄入“消防監督管理系統”,納入“誠信”體系進行監管。加強與屬地規劃、住建、城管等部門的配合,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的部門聯動機制,加強會商溝通,統籌服務與管理的關系,更好地規範消防服務,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向社會定期公布消防監督執法的依據、主體、種類、流程,實現審批流程标準化、過程透明化、服務規範化,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