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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面向全國征集2014年度消防科研項目建議

日期:2014-04-08 分類:行業新聞


公安部消防局面向全國征集2014年度消防科研項目建議

為了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和科技強警戰略,進一步發揮消防科技對業務工作和部隊建設的服務支撐作用,2014年1月22日,公安部消防局印發通知和指南,現面向全國征集2014年度消防科研項目建議。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報單位範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消防總隊,部屬消防事業單位,部局直屬單位,以及符合項目實施條件的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均可作為承擔單位提出項目建議。

二、申報項目類别

消防科研計劃包括國家科技計劃、公安部科研計劃、公安部消防局科研計劃。提出項目建議的單位應當根據拟承擔項目的技術創新性、技術路線的可行性、預期成果的實用性以及研究基礎條件等合理選擇申報計劃類别。

三、申報項目的重點研究方向

在開展産業政策調研、業務需求調研的基礎上,公安部消防局編制了《2014年消防科研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1),拟對符合指南導向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科技計劃或公安部科研計劃,并選擇部分項目納入公安部消防局科研計劃。各單位可以參照申報指南選擇研究範圍,提出項目建議。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的研究内容應當符合當前火災防控與滅火救援工作的重大技術需求,研究成果應能滿足消防現實鬥争需要。

(二)項目承擔單位應長期從事申報項目相關領域的業務或研究工作,人才、設施等條件應能滿足項目實施需要。

(三)項目負責人在相關領域應具有一定的技術積累和必要的組織協調能力,并保證親自參與項目研究工作。

(四)已列入國家科技計劃、公安部科研計劃以及其他省部級科研計劃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

五、申報方式和時間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消防總隊是項目建議申報的組織單位,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具體負責本地區的項目建議征集、初審和報送工作。

申報單位填報《消防科研項目建議書》(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報組織單位初審。經初審符合申報要求的,組織單位于2014年3月31日前報公安部消防局科技處。

附件

1、2014年消防科研項目申報指南

2、消防科研項目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