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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頒布實施思考

日期:2014-04-08 分類:行業動态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頒布實施思考

 摘要:結合日常工作實踐,提出了國家規範在編制過程中,應本着“合并同類項”的原則,對相關規範予以歸納整合,盡量減少矛盾、減少重複、減少交叉,便于宣貫執行;結合不同版次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對建築室内消火栓設置的規定,參考建築專業的有關做法,對建築室内消火栓布置提出了明确意見。

    關鍵詞:規範 合并 室内消火栓 同層 防火分區

    前言

    随着《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14[1]的頒布實施,對傳統的消火栓系統帶來了較大的變化,作為建立在傳統消防技術上的一本全新的技術規範,從總體架構,到一些具體技術環節,該規範有不少亮點值得肯定。

    1關于規範的歸納整合問題

    據統計,建設行業的設計規範行已突破1000本,分布到具體專業、具體行業,每個專業的設計規範也是個不小的數目。就我們國家而言,從建國初期沿用前蘇聯的規範體系,到逐步建立起屬于我們自己的規範體系,為國家建設行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規範基礎和技術保障。稍加留意,不難發現,從2006年《綠色建築評價标準》GB/T50378-2006的頒布,到《建築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範》GB50981-2014的即将頒布實施,短短8年間,建設行業的有關國家規範如雨後春筍,大量密集發布。

    回過頭來看,設計規範是否越多越好?有待商榷。如果一個專業存在太多的設計規範,勢必存在下列問題:(1)規範條文之間的重複;(2)規範條文之間的自相矛盾;(3)條文過多,不便于貫徹執行;(4)條文過多,容易造成執行過程中的顧此失彼。而且,就建設工程而言,在确保安全可靠、經濟适用的前提下,還是應該鼓勵創新。以建築消防行業為例,二十一世紀初期,為便于規範的貫徹執行,減少不必要的重複,又可避免規範之間的矛盾,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報請上級部門,建議将《建築設計防火規範》[2]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3]合并為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時至今日,該規範已通過有關部門組織的技術審查,并将于2015.05.01發布實施。《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14已于2014.10.01頒布實施,該規範一改以往“設計規範”的通常叫法,将名字明确為“技術規範”,内容涵蓋設計、操作與控制、施工、調試驗收和維護管理等,換言之,該規範合并了有關産品标準、設計規範、施工驗收規範、維護管理辦法等多本規範和标準,為相關規範的歸納整合開了個好頭[4]。

    此外,建築工程作為一個系統工程,與工程有關的各專業,如建築、結構、給水排水、暖通、電氣等,相互聯系、相互依存。一個專業規範的編制,勢必與其他相關專業發生關系。因此,在某個專業的規範編制過程中,除了對本專業的内容作出準确、明了的規定外,務必要緊密結合相關專業,實現各專業的同步發展[5]。

    2關于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問題

    建築室内消火栓的布置,能不能跨越防火分區使用的問題,一直有争議,有的認為消火栓的使用可以跨越防火分區,有的認為消火栓的使用不能跨越防火分區。

    針對該問題,近年來在國家設計規範層面,存在如下變化:

    (1)《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2001)第8.6.2條第2款規定如下:“室内消火栓的布置,應保證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室内任何部位。”這裡指的是室内任何部位,而不是同一個防火分區内的任何部位;另外《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7.4.2條規定“消防豎管的布置,應保證同層相鄰兩個消火栓的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達到被保護範圍内的任何部位。”這裡隻要同層相鄰兩個水槍充實水柱達到任何部位即可,而沒有強調“同層、同一個防火分區”的概念。

    (2)《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第8.4.3條第7款做出如下規定:“室内消火栓的布置應保證每一個防火分區同層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達到任何部位。”該規範強調的是“同層,同一防火分區”。但是,在《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2005年版)7.4.6.1則強調:“消火栓的間距應保證同層任何部位有兩個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同時到達。”(黑體字,強制性條文)。該規範強調的也是“同層任何部位”。

    (3)有關同一個問題,《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14第7.4.6規定如下:“室内消火栓的布置應滿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槍的2股充實水柱同時達到任何部位的要求。”顯然,該規範不再強調“同層、同一防火分區”的概念,而且,在該條的條文解釋中也未做解釋。

    從上不難看出,曆版規範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盡一緻。

    消火栓是否允許跨防火分區使用呢?消防電梯前室的消火栓可為佐證。以往的消防規範認為消防電梯前室消火栓不計入總數,隻做開辟滅火通道用。在新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第7.4.5條則明确規定:“消防電梯前室應設置室内消火栓,并應計入消火栓使用數量。”顯然,無論用作開辟滅火通道,還是做滅火用,消防電梯前室消火栓水龍帶均需通過消防電梯前室的甲級防火門進入室内區域。既然消防電梯前室的甲級防火門都可以穿越,相鄰防火分區之間的甲級防火門又有什麼不能穿越呢?

    此外,關于室内消火栓的布置是否允許跨防火分區使用的問題,也可借鑒一下建築專業的有關做法。就防火疏散而言,在疏散距離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建築專業通常允許通過防火門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的安全疏散通道。既然如此,當相鄰防火分區之間通過防火卷簾分割時,由于火災時防火卷簾要落下,消火栓的布置不應考慮跨防火分區使用;當相鄰防火分區之間通過防火門分割時,既然人員可以通過該防火門逃生,消火栓理當可以跨防火分區使用,隻要滿足同一平面兩支水槍充實水柱的全保護即可[6]。

    由上不難看出,不同時期,對同一問題的看法會有所差異,辯證來看,出現這種情況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國家設計規範,作為工程設計的指導性文件,其編制,或者修訂,無不立足于當時的工程技術實際,或者在使用過程中的意見反饋。正是源于工程技術的不斷發展進步,以及相關規範在應用過程中不斷的意見反饋,才推動了有關設計規範的不斷進步與完善。正所謂“理論源于實踐而高于實踐”[7]。

    3結語

    消火栓是一種由來已久的消防手段,《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對廣大工程技術人員來說或可算作一項新生事物。


對新生事物,從結識,到熟知,再到能夠靈活運用,需要一個過程。總體而言,該規範的出現,對于規範的整合,起到了較好的引領作用,也解決了不少工程技術問題。

    參考文獻

    [1]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S].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14

    [2]GB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範[S]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6

    [3]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S]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5

    [4]周展浩.消火栓系統設計問題探讨[J].給水排水,2010,03:109-111

    [5]祁祖興.消防給水設施建設及理論探讨[J].消防科學與技術,2009,05:336-338

    [6]梁華文.建築消防給水穩壓系統的類型及常見設計問題[J].城市建築,2013,10:287+297

    [7]黃曉家.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工程技術與發展[J].給水排水,2010,08:1-5

    作者:趙偉剛,男,1971年出生,碩士學位,河南省消防總隊防火部高級工程師。

    本次微信内容來自:2015中部7省建築消防給水高峰論壇暨中國建築學會建築給水排水研究分會青年工程師委員會年會建築消防給水高峰論壇。       來源:36safety安全加油站